有关国家司法考试的常见问题

来源: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11-25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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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对象包括哪些? 

答复:(1)符合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不受户籍的限制,网上报名时可选择在福建省福州市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本市不受理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参加考试的人员报名。(2)在地方报名、考试的军队现役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福州考区报名。(3)在我省工作、学习、居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选择在福州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2、网上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有什么要求?

答复:报名信息填报确认后,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蓝色底或红色底)2寸电子证件照片,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参考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比例在1:1.52左右;40KB≤文件大小≤60KB。

上传的照片必须清晰完整,需显示双肩、双耳,为便于报名人员提交符合规定格式和文件大小的照片,可参照报名系统提供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进行编辑,但不得进行PS处理,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凡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上传的证件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不能及时进行更换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

3、报名人员网上缴费有什么要求? 

答复: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要求网上支付考务费,只有交费成功后报名才真正完成。报名人员在进行网上缴费时,应当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使用已开通并可网上支付的中国建设银行或兴业银行银联卡进行交费。报名缴款完成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票据”,并自行打印。报名人员交纳考务费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更改考试地等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4、报名人员如何打印准考证?

答复:报名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期间内,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主、副证合一,彩色、黑白均可,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5、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如何领取成绩通知书 ?

答复:考试结束,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发布考试成绩后,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报名网站和规定时间内查询、下载打印《考试成绩通知书》,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书》。

6、有关报名考试的咨询电话有哪些?

答复:凡涉及国家司法考试政策事项,可向福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591—83319614,若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人员,也可前来我处,工作人员将予以协助办理; 

凡涉及网上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可向信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电话咨询:(010)88177421;(010)88177422; 

凡涉及网上交纳考务费事项,可向福州博思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咨询:(0591)400-8877-945、0591-87814055、0591-87664012、0591-87664011。

7、报名人员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哪些?

答复:(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现役军人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或士兵证,同时应开具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证明或介绍信。(3)持护照报名的人员须同时开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户籍证明。(4)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时,须持有司法部相关公告要求的有效身份证件。

8、如果身份证件遗失,如何报名参加考试?

答复:报名人员若身份证遗失,必须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由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且附有本人照片。成绩合格人员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必须提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9、报名人员如何网上填写学历信息?

答复:(1)已经取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报名人员,“学历”统一填写本科或研究生等;毕业证号码统一填写电子注册号或学校编号;(2)符合报名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下一年度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应统一填写“本科在读”;(3)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且持户口簿、法律专科毕业证书的报名人员,学历应统一填写“法律专科”;(4)本年度应届毕业生以及持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准予本科毕业证明的报名人员,因毕业证书尚在办理之中,学历应统一填写为“本科毕业”,毕业证号码统一填写为“无”,并作出相应承诺,成绩合格人员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5)持外国大学或港、澳、台学历的报名人员,毕业证号码统一填写教育部留学认证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10、“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哪类毕业生?

答复:“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3年应届毕业。在部队院校就读以及在港、澳、台和国外院校就读尚未毕业的考生不适用该报名政策范围。

11、如果毕业证书遗失或毕业证书上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出生年月日与身份证件不符,如何报名参加考试?答复:报名人员如果遗失毕业证书,须按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补办毕业证明。若毕业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出生年月日与本人身份证件不符的,须由毕业院校或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

12、报名人员因助学贷款尚未还清、毕业证书暂扣就读院校的,如何报名参加考试?

答复:网上报名时,可先按照毕业证书的信息填写并作出承诺。考试结束后,成绩合格人员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必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和毕业证书复印件。

1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人员可否在福州市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答复:可以在福州市报名参加考试,并可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报名。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适用以报名人员现户籍所在地为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及法律专业的范围可在司法部网站查询。 

14、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如何填写户籍信息?

答复:网上报名时须填写户口簿编号(户号),若无则填写户籍代码。

15、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网络教育,全部单科成绩已合格但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人员,可否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答复:可以。但必须由所在院校或者主考学校出具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明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准予毕业证明。考试结束后,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本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