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10-2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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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秋冬季是动物疫情的高发期,也是动物防疫工作的关键期。为切实做好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严防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我县畜牧业生产、公共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17〕26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防控工作责任感

近期国内禽流感等疫情时有发生,猪瘟、H5N1禽流感等病毒仍然存在,动物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原则,认真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将防控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对因强制免疫工作不到位、消除疫情隐患不及时等原因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着力推行“一线工作法”,秋防期间采取县级农业干部驻乡进村、乡镇干部驻村入户的模式实行分片深入防疫一线,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指导与服务。集中免疫结束后,要适时组织开展防控工作检查,同时组织免疫效果监测,把免疫抗体合格率作为考核动物防疫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

二、精心组织,确保防控措施有效落实

要按照“政府负领导责任、部门负监管责任和业主负主体责任”的动物防疫责任制度,全面推行政府“五个一”的防控保障模式(即召开一场部署会议、下发一份部署文件、签订一个责任状、落实一笔疫病防控经费、组织一次效能督查),认真组织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的强制免疫工作,做到责任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确保畜禽免疫密度和抗体合格达到要求。

1.突出抓好强制免疫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方案要求,集中精力组织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的强制免疫工作,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本辖区内畜禽集中强制免疫任务。根据农业部通知,从今年秋季开始在家禽免疫H5亚型流感的基础上,对家禽全面开展H7N9免疫。要按照省农业厅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免疫工作,要加强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二价灭活疫苗替代重组禽流感病毒H5二价或三价灭活疫苗的组织供应管理,及时做好免疫宣传和操作培训。要严格落实动物“月免疫日”制度,确保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在做好强制免疫工作的同时,要继续按照有关要求,统筹推进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和狂犬病的免疫工作。开展“先打后补”试点工作的乡镇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试点工作,为今后全面推进积累经验。

2.加强监测预警工作。要按照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要求,做好免疫效果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要有针对性地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的频次和数量,对监测到的阳性畜禽,要及时追踪溯源,科学处置,对监测到抗体水平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畜禽,要及时组织补免并跟踪监测。要高度重视禽流感(包括H5和H7)的病原学监测工作,要大力推进种畜禽场和奶牛场重点疫病净化工作,根据《福州市动物疫病净化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全省监测计划,持续加强种畜禽场和奶牛场重点疫病监测,及时报告监测结果。

3.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要强化畜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严格落实产地和屠宰检疫制度,严防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流通环节。要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依法落实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牲畜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榕政办〔2017〕239号),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私屠乱宰、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强化对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提升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

4.规范应急管理机制。要健全应急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及时充实和更新应急储备物资。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要认真做好举报疫情的记录、核查、报告和处置工作,切实做到件件有记录、有检查、有反馈、有建档。要规范处置突发疫情,一旦发现畜禽出现群体发病或死亡的,要坚持“早、快、严、小”原则,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果断处置,坚决把疫情扑灭在疫点上。

三、强化督查,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集中免疫结束后,县农业局要适时组织开展防控工作检查,市农业局将代表市政府对各县(市)区秋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同时综合春防督查结果,形成全年绩效考评综合分。为全力推进延伸绩效管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要按照省农业厅印发的《2017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闽农医〔2017〕139号)要求,细化分解各项延伸绩效管理指标,切实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完成到位。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