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木根雕行业环境保护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17-12-22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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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青口投资区、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县直各有关部门:

《闽侯县木根雕行业环境保护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20

闽侯县木根雕行业环境保护

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木根雕行业主要集中于我县上街镇蔗洲、岐头、岐安、中美等村,以家庭作坊为主。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县重要的传统支柱产业,对经济发展和劳动就业做出了巨大贡献。近年来,在根雕协会和创之源公司的引领下,投入了一定的财力、物力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还有一些企业特别是小作坊由于环保设施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环境污染问题仍然存在。为进一步规范木根雕行业的管理,打造我县木根雕行业优质品牌,使其继续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和劳动就业贡献力量,决定对我县木根雕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进行提升,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以“改造提升、规范管理”为主抓手,采取政府行政推动、社会公众监督、业主自行整治等方式,全面推进木根雕行业整治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绿色、环保,打造闽侯木根雕的优质品牌。

二、工作内容

木根雕行业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木根雕行业的环境保护各项措施,进一步规范企业的排污行为。重点做好木根雕行业环保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作。疏堵结合,加快我县根雕产业园建设进度,积极引导木根雕企业全部入驻产业园,进一步规范管理,杜绝污染;政策鼓励,对符合《闽侯县进一步促进工艺品行业环保设施改造提升奖励办法(试行)》(侯政办2017325)条件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三、工作安排

(一)近期(201712132018228

    主要针对木根雕行业产生的废料、污水、粉尘、废气等环境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通过搬迁拆除、停业转产、区域整合、设施投入、技术改造等方式以减少废气排放、杜绝废水直排、做好废料回收和粉尘排出等问题,确保有效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对污染严重、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加工户坚决予以淘汰取缔。

1.摸排阶段(20171213-12月15

上街镇负责对辖区内的木根雕企业(作坊)进行摸排分析,分门别类制定具体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大方向、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间。

2.整改阶段(20171215-2018年2月28

对前期摸排结果进行全面梳理,按类型予以分类整治:

1)对未经环保审批先投产的企业(作坊),上街镇负责县市场监管局配合予以关停,限期补办手续。在未完成环保审批手续办理之前,不得私自恢复生产;无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企业,予以淘汰取缔或搬迁到木雕城(马保基地),也可引导至本县范围内的工业集中区属于展示交易型的木根雕企业原则上引导到岐安村根雕一条街等统一场所。

2)对已批未验的企业,由县环保局牵头落实整治;对已经环保审批,未办理环保竣工验收,但已配套建设环保治理设施的企业,限期补办环保验收;对已经环保审批,未办理环保竣工验收,也未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的企业,先停产治理,待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后方可正式投产。

3)对已通过环保审批和验收的企业,上街镇应做好日常巡查工作,防止企业擅自停用污染治理设施,造成周边环境污染。

(二)远期(2018312018630

     规划建设南通300亩木根雕产业园,对木根雕行业进行整合提升,对发展前景较好、上规模、经营完善的企业进行整合,集中生产管理,确保做到设施齐全、生产清洁、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的要求。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闽侯县木根雕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县经信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上街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经信局。

  (二)强化服务意识。上街镇要强化服务意识,明确职责任务,整体联动,密切配合,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重点强化木根雕行业业主的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其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整改污染问题。

    (三)强化责任落实。上街镇要严格落实责任,明确责任人、整治时间、整治内容,逐一抓好各项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强化宣传发动。上街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应综合利用宣传标语、广播、宣传栏、微信平台等媒介宣传我县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所做的努力和成效,营造全县上下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