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全县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18-03-30 16:22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江洋农场、鸿尾农场、田垱茶场,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全县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全市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榕政办(2018)42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政府分解下达我县2018年粮食播种面积16万亩、总产5.58万吨的指导性计划分解下达(见附件),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强化责任制落实,稳定粮食生产。落实好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责任制,严格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总体要求,做好各项考核工作,千方百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各乡镇(街道、农场)要及时将粮食播种面积、产量计划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村、到农户;要切实抓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水稻种植(制种)保险补贴、稻谷最低收购价和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要加大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激励效应,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同时,要建立粮食生产信息调度机制,及时掌握粮食播种面积及产量动态信息,推动全县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任务的落实。

二、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生产能力。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粮食生产用地,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推进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确保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县14亩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继续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山垅田改造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实施“1112”工程,冬种紫云英2万亩,增施商品有机肥2.2万亩,测土配方施肥31万亩次,促进地力提升。继续实施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建设一批水稻工厂化有机插育秧大棚,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稳步提高粮食产能。

三、推进高产高效创建,提升粮食品质。推进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积极推广优质水稻和专用甘薯、马铃薯品种,提高水稻、甘薯、马铃薯等粮食的优质率。在全县建立1000亩优质稻示范片,并实现在全县范围内带动推广10万亩的目标任务。

四、推广关键技术,促进粮食增效。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的基础上,围绕节肥、节药、节水、节种、省工,更大规模、更广范围、更高层次地推广一批科技含量高、增产效果好的粮食“五新”成果进村、入户、到田。重点推广水稻基质(暗化)育秧、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一批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推进良种良法配套,实现农机农艺结合,提高科技增产效益,推动大面积均衡增产。

五、健全社会化服务,促进节本增效。着眼粮食生产全过程,进一步健全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拓宽粮食生产经营服务的规模和范围,强化技术推广服务,提升科技服务水平。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重点培育一批集供秧、插秧、病虫防治、耕种收和机械烘干等系列化服务的粮食生产经营组织。支持和鼓励各类粮食加工、经营企业和产销服务组织与农户建立稳固的粮食产销关系,发展订单生产,提高经营水平和种粮效益。

六、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减少因灾损失。针对气候异常、极端天气频发的情况,各乡镇(街道、农场)要及时制定和完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建立抗灾救灾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科学防灾减灾水平。要密切灾害预警信息,强化技术指导,及时调配人员和机具,做好肥料、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供应,落实补救措施,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附件:闽侯县2018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分解表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