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常驻窗口单位“局长服务日”工作制度(暂行)的通知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18-11-09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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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青口投资区、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中心(公司):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制定的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常驻窗口单位“局长服务日”工作制度(暂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2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常驻窗口单位

“局长服务日”工作制度(暂行)

 

为稳定窗口审批队伍,激发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实现审批提速、服务提质,现根据2018年8月6日县领导调研营商环境建设会议精神,就常驻窗口单位主要领导到行政服务中心现场办公,建立“局长服务日”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意义

实行“局长服务日”制度,是稳定窗口队伍、激发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进工作作风、解决窗口工作难点、密切联系基层和群众的重要途径;是培养亲民情感、增强为民服务意识的重要举措;是在进驻部门充分授权窗口基础上,实现本单位审批提速、服务提质的内在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行“局长服务日”制度的重要意义,执行和落实好这项制度。

二、工作内容

(一)现场督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放管服”改革执行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一线考察窗口工作人员,落实正向激励和反向问责机制,提拔、推荐表现突出的一线工作人员。

(三)现场体验窗口服务、接待办事群众对疑难问题的咨询。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明确责任和解决期限,限期解决。

(四)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单位服务窗口的运行情况和办件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窗口工作人员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认真督查本单位入驻的审批服务事项是否依法、规范、高效,提高审批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六)调研服务创新,组织指导窗口人员学习掌握新政策、新法规等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提升窗口人员的业务水平。

(七)督促指导窗口负责人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加强窗口廉政勤政建设,发现并解决窗口存在的“庸、懒、散、慢、拖”等问题,切实转变窗口工作作风。

(八)现场走访办事群众,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和交流,倾听办事群众的心声,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通过走访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从而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工作,提升群众的满意率。

三、考核要求

(一)现场办公。入驻单位的局长,每次到中心现场办公,要在窗口值守并摆放“局长值班席”工作牌,填写《局长服务日记录表》,对工作内容作好记录,并形成“局长服务日”工作简报(附图文资料),由窗口每月5日前交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督查科汇总存档。抽查本月本单位的审批服务事项,是否依法、依规、高效,并逐件做出点评,提出提速增效的措施。接待群众来访,做好接访记录,并填写《局长服务日接待企业、群众登记表》。

(二)实行考勤。现场办公主要领导实行本人人脸识别签到签退制度,每次进入和离开行政服务中心均由本人签到签退,每月到中心窗口现场办公时间累计不少于半个工作日(3个小时)。

(三)实施考核。由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对派驻单位领导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质服务窗口”以及部门年终绩效考核察访核验扣分的依据。

在评选“优质服务窗口”时,对主要领导每月现场办公累计时长达3小时的,加1分;累计时长达6小时以上的加2分。

年终绩效考核察访核验时,对一年内主要领导现场办公累计时长达到36小时及以上的不扣分,24小时≤累计时长<36小时的扣0.1分,12小时≤累计时长<24小时的扣0.2分,累计时长少于12小时的扣0.3分。

(四)效能督查。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督查科每季度统计各常驻窗口单位主要领导现场办公情况,并将现场办公落实情况报送县效能办,由县效能办对消极应付或不落实现场办公制度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按照相关程序给予督查、通报。

 

附件:1.局长服务日记录表

      2.局长服务日接待企业、群众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