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市环境大提升,清清爽爽过新年”系列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19-12-31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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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环境大提升,清清爽爽过新年”专项行动部署,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2020年春节前,结合“整洁闽侯”在全县范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巩固至元宵节,之后转入常态化管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环境卫生大提升专项行动

1.道路精细保洁100%。各乡镇集镇区主干道、次干道每天至少清扫1次,其他道路保持干净整洁。上街镇、甘蔗街道主干道要做到每日“两机扫、两冲洗、两降尘”,次干道要做到每天清扫2次,每两天对人行道、路沿石、过街天桥冲洗1次。1月20日前对路沿石、地下通道和过街天桥、高架桥防撞墙、护栏全面清洗1次,对无法正常清干净的用草酸清干净。

2.公厕达标管理100%。各乡镇(街道)对所有公厕每天巡查、清扫冲洗1次,确保达到“十无、五有” 管理标准。上街镇、甘蔗街道公厕每天全面清扫冲洗4次,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生物药水消杀、除臭1-2次;高峰时段实行随走随保洁。

3.垃圾运输车洁净无滴洒漏100%。所有垃圾运输车辆每天清洗、每周检修,确保运输途中无滴、洒、漏现象。

4.垃圾收运规范100%。各乡镇(街道)所有垃圾收集点、垃圾桶、果皮箱规范摆设,每天垃圾及时清运,并保持垃圾收集点周边、垃圾桶、果皮箱干净整洁。其中上街镇、甘蔗街道要做到错时收运收运点垃圾收运后,地面油污及时冲洗,每日对果皮箱两清掏、两清洗(箱体)。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上街市政中心,各乡镇(街道)

二、开展人行道(路面)修补专项行动

各乡镇(街道)按照分片包干巡查做法,对集镇区主干道、次干道、人行道及人行道上的交通标志、各类井盖、绿化苗木及其他附属设施开展拉网式排查。根据摸排病害情况,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维修。对因项目建设占用或破损的人行道,统计破损情况,形成维修清单,要求施工方限期修复。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上街市政中心、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

三、开展市政桥梁护栏清洗涂装专项行动

对护栏现状较好的进行清洗,对面漆中等程度老化的采用清洗和局部涂装相结合方式翻新。对栏杆老化严重的,采用单层面漆的简单工艺,并进行罩面提升,确保春节前全部完成。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上街市政中心,各乡镇(街道)

四、开展城市亮灯提升专项行动

1.对全县路灯进行全面巡查,确保亮灯率、灯无漏电、灯杆门无缺失、灯具灯罩无松动现象,做好线路绝缘检测、灯杆接地检测及变配电设施检修工作。同时,对受树枝遮挡影响的路灯对树枝予以修,确有必要的安装后壁灯以保证亮度。

2.加快2019年新建的荆溪镇、甘蔗街道夜景灯光项目的扫尾工作,确保亮灯成效。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上街市政中心,各乡镇(街道)

五、开展路面设施清理专项行动

1.做好市管道路上废弃、无用杆件及废弃柜体的清理工作。

2.做好通信杆(基站)电力、通信柜体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确保杆件、柜体设施洁华、美化。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供电公司、三大运营商公司、广电公司、铁塔公司,各乡镇(街道)

六、开展工程围挡和脚手架防护网整治专项行动

1.由各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对施工围档和脚手架防护网进行全面巡查,发现收集存在问题,于2020年1月3日前形成整治清单下发给项目施工单位开展整治,要求2020年1月15日前整治到位,其中上街镇、荆溪镇、甘蔗街道要按照市区标准进行整改,具体标准由县住建局进行指导。

2.2020年1月15日至20日,各业主单位要牵头对围挡及脚手架防护网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水利局、上街市政中心、各乡镇(街道)

七、开展门前“三包”“六乱”专项整治行动

全面落实“门前三包”,开展沿街店面立面六乱现象(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的清理整顿。重点加强对店外店、流动摊点大排档等突出问题的进行专项整治,拆除破损不规范店招。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八、开展建筑垃圾大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市县相关管理办法开展节前建筑垃圾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未经批准擅自运输、处置建筑垃圾,因未净车出场污染市政道路,未平斗密闭运输建筑垃圾或运输过程夹带污染和“滴撒漏”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九、开展户外广告整治专项行动

对影响建筑安全和破坏市容景观以及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整治、拆除;加强对许可设置的户外广告招牌监管,严格按许可设置条件和审批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和安全保障。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上街市政中心,各乡镇(街道)

十、开展雨污水井清掏专项行动

1.由各乡镇(街道)及道路管养责任单位负责,对所有管辖的雨污水设施立即开展全面巡视检查,包括各类检查井、收水井、排水口及附属闸门等,并造册建档。2020年1月15日前,对全县排水设施进行全面的排查、全面的清掏清疏、全面的督查考核,确保市政雨污水管道畅通,检查井、收水井无淤积,污水不冒溢,雨天路面不积水。要求收水井积泥不超过5cm,检查井积泥不超过10cm,雨污水管道畅通,管道积泥不超过管径1/5;对丢失、破损的雨污水井盖进行更换安装,确保设施安全。

2.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伍,增加抽水及清淤设备,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排水设施发生问题时,45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3.对于交通枢纽、商圈、主干道等重要敏感路段、易涝点周边、及重大活动区域应增加检查维护频率,针对检查情况及设施现状安排维护抢修。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水务公司、各乡镇(街道)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