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荆溪流域整治月”行动的通知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0-05-15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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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溪镇、甘蔗街道,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相关部门:

5月6日,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向我县发出《关于抓紧落实小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函》,指出我县荆溪铁岭省考监测断面水质“由Ш类断崖下降为劣Ⅴ类,为近年来全省罕见”,要求立即组织整改。为彻底改变荆溪水质,经研究开展“荆溪流域整治月”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一个月内(6月8日前)水质必须彻底改善,恢复到原来Ш类水质水平,并长期保持。

二、工作措施

总的要求是“查问题、出招数、立即干”。

1.查问题,即全面排查导致水质下降根源及整条流域污染源,增强整治措施针对性。

1)河段长的网格化巡查机制是否建立、完善,并执行到位?

2)河湖长、河道专管员日常巡查是否到位并按规定报告?

3)流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施工单位是否上足防污措施,谁来监管?

4)全河段还有哪些排污口、污染源?责任是否到人、到岗?

5)荆溪关源里片区及甘蔗、荆溪辖区两岸管网是否健全?是否存在偷漏排现象?如何完善?

6)该流域所在村庄、企事业单位是否有三格化粪池、沉淀池、微动力等相关简易污水处置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2.出招数,即综合治理、标本兼治,迅速改善小流域水质。

1)建立常态长效管控工作机制,参照“两违”治理模式,立即建立“报告、整治、督导”三责分设机制,并将乡镇河段长、河道专管员纳入“两违”防控工作APP平台进行整合管理,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整治、第一时间督导到位;

2)迅速梳理整治清单,于5月15日前完成污染源整治;

3)立即启动处罚与问责工作,对相关涉案业主顶格处罚、严肃处理;对相关监管责任人予以问责;

4)加大宣传力度,设置宣传标语,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取得群众理解,并及时向上报告整治成效;

5)加强河道专管员队伍建设,开展河道专管员培训工作,提高河道专管员素质;

6)运用科技手段,在河道内安装水质自动报警传感器,并为河道专管员配备简单便捷的检测设备。

3.立即干,即迅速采取各类应急措施,严防点滴污水入河。

1)立即开展“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工作,及时整治到位;

2)立即落实“清四乱”工作;

3)技术治污

①拉管。对排污口进行全面拉管接驳,收集污水,集中处理。

②挖池。建设污水处理池、氧化塘,对污水进行沉淀、过滤处理达标后排放。

③微动力。因地制宜采用“微动力”污水处理设备,加大污水处理力度,达到排放标准。

④循环。将污水通过技术处理或生物治理,去除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后循环流动起来。

⑤截污。堵住污水出口,让污水回流后再进行源头处理,严防污水入河。

三、工作要求

1.责任到人。立即成立工作小组,由余深传副县长总牵头,荆溪镇、甘蔗街道、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及闽侯生态环境局等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每项整治工作责任到岗到人。

2.挂图作战。要明确整治任务攻坚作战图,集中力量、全力攻坚、逐一突破,快速推动问题整改。

3.限期整改。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倒排时间、压茬推进,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整改。

4.示范引领。在荆溪流域选取若干个整治示范点,并逐步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推广。

四、溪源溪上游“一闸三线”工程部分施工尾水未经处理溢流至溪源溪问题,由上街镇负责,参照本行动做法,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五、各乡镇(街道)参照本行动做法,结合各自辖区实际,做好小流域整治工作。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