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18-03-16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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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青口投资区、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中心(公司):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县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作适当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林颖县长: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编制、人事、财政、审计工作。

林朝明副县长:协助县长分管政府系统精神文明、文化、体育运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文明县城建设、旅游、政务公开、政府法制、政务督查等工作,兼管县政府办公室。

分管部门(单位):县政府办(法制办、督查室)、科技文体局、旅游局等单位。

联系部门(单位):县文明办、文联、社科联、科协,大学城管委会。

林建善副县长:协助县长分管发展和改革、统计、重点建设项目、金融、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关事务管理、效能建设、信息化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粮食)、安监局、效能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应急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档案馆(局)、智慧闽侯管理服务中心等单位。

联系部门(单位):县人大;国家统计局闽侯调查队、省银监局闽侯监管办事处、县人行、在县金融保险机构,福州高新区管委会。

张旗副县长:协助县长分管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建设、畜牧渔业、农村扶贫、对口协作、县内经济协作、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库区移民、防汛抗旱、防灾救灾、地震等工作。

分管部门:县农业局(农办)、林业局、水利局、地震办等单位。

联系部门(单位):县气象局、水文局

叶玲副县长:协助县长分管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爱国卫生、招商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县教育局、卫计局、广电局等单位。

联系部门(单位):县政协;计生协会、红十字会。

樊学双副县长:宁夏挂职。

余深传副县长:协助县长分管工业、交通管理、交通重点项目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县经信局、交通运输局、人社局、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供销社等单位。

联系部门(单位):县总工会、供电局、电信局、邮政局、移动公司、盐务局、公路分局。

魏邦仲副县长:协助县长分管城乡建设与管理、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市政公共事业、住房公积金管理、城市绿化及环卫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县住建局(城市综合执法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县建设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县水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福建建工首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闽侯建筑公司、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单位

联系部门(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卢占忠副县长:协助县长分管公安(含消防)、信访、司法、维稳、双拥、人防、打击走私、民族宗教、民政、地方志、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食品药品监督、食品安全、工商、质量监督、“两违整治等工作。

分管部门:县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民宗局、民政局、老龄委、方志办、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质监局、工商局、食安办)、治违办等单位。

联系部门(单位):县人武部、综治办、法院、检察院、驻闽侯部队、武警中队、消防大队、福州市公安局上街分局;县委党校关工委、团县委、妇联、老干局、残联、慈善总会、老区促进会。

程心东副县长:协助县长分管环保,负责青口投资区管委会日常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县环保局等单位。

副处级干部林捷:协助县长分管现代服务业、外经外贸、利用外资、“回归工程”、内贸、县外横向经济协作、侨台事务、外事等工作,协助叶玲副县长抓好招商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县商务局(支前办、投资促进局)、外贸公司、台办等单位。

联系部门(单位):县贸促会、工商联、侨联、石油公司烟草专卖局。

以上分工未述及的工作事项及今后新增的工作事项,均以其主管部门、牵头部门、临时机构办公室所在部门、合署办公部门、主管机构设置管理的部门,分别归由相关县领导负责。

县政府领导班子由县长负责统一调配工作,实行既分工、又协作的“AB角”工作机制。互为“AB角”的县领导,一方外出开会、学习、考察、休假等活动期间,相应的另一方应主动接替其分管及联系的工作。具体对应如下:

林朝明副县长与叶玲副县长互为AB角;

林建善副县长与余深传副县长互为AB角;

张旗副县长与程心东副县长互为AB角;

魏邦仲副县长与卢占忠副县长互为AB角。

 

 

 

                            闽侯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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