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陈晓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19-01-28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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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青口投资区、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中心(公司):

经研究决定

陈晓峰同志任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主任科员,免去其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闽侯县粮食局局长(正科级)职务;

郑健同志任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英同志任闽侯县民政局副局长;

方旻同志任闽侯县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闽侯县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科级)职务;

陈静同志任闽侯县司法局政治处主任(副科级),免去其闽侯县司法局政工室主任职务;

邹训良同志任闽侯县司法局主任科员,免去其闽侯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余林官同志任闽侯县司法局主任科员,免去其闽侯县民政局主任科员职务;

陈志锋同志任闽侯县财政局总会计师(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林演同志任闽侯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原闽侯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副科级)职务因机构更名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王成斌同志任闽侯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副主任,免去其闽侯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职务;

张明星同志任闽侯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副科级);

郑作銮同志任闽侯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免去其闽侯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林学章同志任闽侯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闽侯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教导员职务;

张晓邕同志任闽侯县水利局副局长;

吴家钿同志任闽侯县水电站库区移民中心主任(副科级),原闽侯县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局长(副科级)职务因机构更名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陈瑜同志任闽侯县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其闽侯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支援前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林秋钦同志任闽侯县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林德春同志任闽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闽侯县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闽侯县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翁秋琚同志任闽侯县林业局总工程师(副科级);

林义辉同志任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闽侯县商务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徐淑钦同志任闽侯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副科级信访督查专员;

邵贤同志任闽侯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副主任科员;

陈爱民同志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职,任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闽侯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副科级任职时间从2018年1月16日起计算;

林诚同志任福州市青口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处处长;

叶鑫同志任福州市青口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处副处长;

杨超群同志任福州市青口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处主任科员,免去其福州市青口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处副处长职务;

林坤荣同志任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正科级);

免去陈建金同志的闽侯县档案局(馆)局(馆)长职务;

免去李益钗同志的闽侯县档案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美琴同志的闽侯县档案局(馆)副局(馆)长职务;

免去谢宇飞同志的闽侯县档案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李德华同志的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闽侯县物价局局长职务;

免去程燕英同志的闽侯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叶奇松同志的闽侯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芬同志的闽侯县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免去祖丕慈同志的闽侯县公务员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元春同志的闽侯县公务员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叶开明同志的闽侯县公务员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素娟同志的闽侯县公务员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何炳煊同志的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谢颂伟同志的闽侯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支援前线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程敏南同志的闽侯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程建明同志的闽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闽侯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闽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闽侯县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陈道林同志的闽侯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宋友良同志的福州市青口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处处长职务;

免去林巧文同志的福州市青口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处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余建敏同志的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特此通知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1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