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福建省凯威利华实业有限公司预申请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面积、范围、目的
1、征地面积:1.5866公顷。
2、征地范围: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祥谦镇兰圃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工业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10月3日由县政府授权委托祥谦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县政府授权委托祥谦镇人民政府代表县政府组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附:规划选址红线图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