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南通镇商贸大道(二期)K0+680-K0+954路面工程项目】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02-04 15:41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南通镇商贸大道(二期)K0+680-K0+954路面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使用)的面积、范围、目的

1、征收(使用)面积:1.019公顷。

2、征收(使用)范围:详见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闽侯县南通镇廷宅村、桥街社区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4130日至2024229日由南通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南通镇政府代表县政府开展补偿登记、组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红线图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4129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