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青口投资区、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中心(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福州市新引进企业总部的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福州市鼓励新引进企业总部的四条措施的通知》(侯政办[2017]35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按照政策要求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认定和奖励申报工作。
联系人:石泽忠(县发改局) 电话:15280161084
郑良生(县财政局) 电话:13960887101
附件:1、县政府办关于转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新引进企业总部的四条措施的通知;
2、新引进企业总部申报认定材料清单。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闽侯县财政局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