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为了促进我县少数民族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根据县民宗局实地勘察并经部务会议研究提出的安排方案,经研究决定,现将2019年县财政预算安排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专项资金40万元(具体名单附后)下拨给你们,款列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科目。上述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基础建设及社会事业发展。请严格按照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专项补助款的使用规定执行,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