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重拳严打非法采砂行为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18-05-25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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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侯新闻网讯 我县地处闽江下游,闽江纵贯全境,所产河砂质量好,储量大,是福州市河砂主产区,也是非法采砂的重灾区。近年来,我县通过开展砂石整治百日行动等专项治理,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据统计,2015年以来全县共查处非法采砂、运砂行政违法案件307起,查扣违法采砂船5艘、采砂机具13件、运砂船20艘、运砂车287辆,罚款896万多元,清理违法堆砂场76场次;公安机关刑事立案4起,查处了非法采砂、运砂涉案人员40多人。

 

多部门联合 增强执法力量

    2014年,我县在成立闽江砂石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基础上,还建立了县砂石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由县政法委、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水利局、砂石办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闽江非法采砂形势,研究解决非法盗砂案件快捕快诉问题,强化了对打击非法采砂力量。

    同时以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为主要执法力量,专门成立了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强化砂石执法,另外还聘用专业保安公司的保安人员42名配合砂石执法;沿江乡镇也都成立砂石办,配备砂石管理人员、保安值勤队伍。县砂石办、水政监察大队配备水政执法车辆2部、执法艇5艘,水上派出所配备警车2部,快艇1艘。

 

江面查 岸上清 路面堵

    “由于我县闽江砂石管理线长点多,单个单位的打击力度不足,只有全县上下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抓出成效。”县砂石办主任郑作銮说,“对此,在打击非法采砂方面,我们通过开展砂石整治百日行动进一步对各单位各部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采取‘江面查、岸上清、路面堵’的办法,全面抓好江面和岸滩采砂管理以及清理非法堆砂场等各方面工作。”

    其中,江面打击方面,安排执法艇不分节假日全天候巡查;完善了执法艇巡查制度,要求各条执法艇在责任水域内白天必巡隐蔽性强的港汊,夜间以在运砂必经节点值守为主,再结合各个水域不同时段特点具体安排,增强执法巡查有效性与准确性;实行信访件跟踪制,对群众信访投诉集中的水域责成执法人员持续跟踪巡查打击,人员变动调整也应做好交接确保不断档,盗砂出现反复的予以倒查追究;实行举报核实制,针对长期以来假举报声东击西、调虎离山问题,安排水政执法人员与执法车辆夜间值班,遇到举报先由值班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后再安排执法艇查处,解决了执法艇被假举报骚扰调动而疲于应付、盗砂船只乘虚而过问题;实行运砂船报备制,在运砂必经的甘竹大桥和洪塘大桥航道边,各安排一艘执法艇全天候检查,并协调安排闽清及本县砂石公司将当天所有开单准运船只号码、开单时间向砂石办、执法艇即时报备,未报备或超时运砂船即作为重点予以检查,大大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准确性,减轻检查工作量,让执法人员减负增效,使非法运砂船插翅难逃。

    岸滩及路面打击方面,在非法采砂多发、易发的岸滩,由乡镇组织力量通过设卡、挖断道路、断水断电等方式切实有效切断岸滩采砂运砂通道,并加强巡查、清理整治非法堆砂场实现长效管理;针对部分盗砂人员利用《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和《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中关于少量自用砂免办采砂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盗砂的行为,我县印制了《闽侯县闽江沿岸村民少量自用砂审批表》,由镇村对村民少量自用砂是否有合法用途、采砂数量、地点及时限、运载车辆等进行审核把关、规范管理,有效的遏制了这种规避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在非法采砂高发的岸滩、道路设置监控设施,强化对非法采砂运砂行为的监控。

    针对砂石执法中遭遇暴力抗法高发问题,公安机关从这些暴力妨害砂石执法案件入手,强化打击非法开采、运输、销售网络,深挖幕后保护伞,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对多起案件先后以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暴力妨害执法、掩饰隐瞒违法犯罪所得等罪名立案查处,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下一阶段,我县还将下大力气从重打击非法盗砂采砂,依法依规,刹住非法采砂运砂之风。特别是近期非法采砂高发、群众反复举报投诉的敏感区域,将组织公安派出所、砂石及综合执法队伍及所在村两委深入现场摸清问题,24小时不间断巡查。同时公安机关充分利用全面开展“扫黑除恶”活动的有力时机,严打涉砂黑恶势力犯罪团伙。

(闽侯乡音 记者  林鑫 通讯员 郑作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