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环境保护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14-12-09 15:36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及《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侯政办〔2014〕261号)要求,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根据业务分工,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各牵头科室、单位和责任科室、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明确分工、协同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积极做好到期政府档案清理以及移交县档案馆工作并及时向县档案局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及纸质文档。

3、加强信息解读工作。继续增强政策透明度并加强决策公开及解读。一是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二是通过闽侯县政府门户网站、闽侯县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闽侯电视台、闽侯乡音报等媒体即时信息公开使公众全面、及时理解新的政策,保障政策发布的实效,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围绕“信息公开、公共服务、政民互动”三大功能定位,对网站系统后台信息公开功能进行完善。一是在县数字办的配合下,制作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活动专题报道,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以“生态创建”专题形式呈现。二是根据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相关文件要求,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为当前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向县数字办申请在我局门户网站增设“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栏目,作为我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主动公开平台,下设“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8个子栏目。三是配合县数字办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更新“信息公开”专栏下的子栏目“环境保护”信息。同时,加强网站巡查,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5、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目前,我局已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包含6个办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污染治理设施拆除闲置许可、夜(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危险废物转移许可等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均已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了单一审批功能向综合性服务平台转变。精简审批事项,审批提速增效。实行一般项目“即收即办”或“一审一核”,复杂项目审批环节控制在5个环节以内,并将每个办事事项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联系及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一一公开,让办事群众及时明确,全面地了解行政审批的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办事。2014年共受理审批申请139件,办结134件,时限内办结率达96.40%。

6、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梳理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明确处罚项目、处罚依据等,依法全面公开处罚的流程,及时公布处罚结果。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7、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持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各单位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本单位2013年“三公经费”预决算安排情况以及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保护方面财政专项支出的信息公开力度。

8、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对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等进行规范。同时,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检查与监督,努力促进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全面性。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9、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依托闽侯县政府采购网,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及时发布政府招投标信息、采购信息,全年共发出招标公告3条,中标公告3条,进一步增强了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

(五)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10、环境信息公开。加强环境核查与审批信息公开。进一步审核现有管理职能和审批事项,梳理行政权力,规范审批程序,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主动公开环保核查规章制度(核查程序、办事流程、时间要求、申报方式、联系方式等)和核查工作(受理时间、进展情况、核查结论等)信息。按季度对外公开排污费收缴情况,分批次公开排污费以及相关专项资金补助情况。及时发布环境保护动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源违法案件查处、空气质量指数、水质质量检测等信息。

11、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根据环保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相关文件要求,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为当前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通过我局门户网站“污染源监管信息”栏目,定期公开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八个方面的信息,完善我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主动公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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