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环境保护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15 16: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4〕170号)的要求,以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下称《办法》)的有关规定,闽侯县环境保护局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www.min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入城路585号,电话:0591-22982923,传真:0591-22982923)。

一、概述

2014年,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闽侯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推进闽侯新跨越、建设福州新市区”,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办法》,分解落实《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侯政办〔2014〕120号),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现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如下:

(一)本单位和所属相关单位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2014年,我局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以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为根本,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为目标,以开展主要污染物减排、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大气污染防治为抓手,全力推进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一定成效。全县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保持100%,闽江干流水质达标率保持100%,空气质量稳定在二级水平。城乡环境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生态建设取得长足进步。

(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1、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按季度对外公开排污费收缴情况,分批次公开排污费以及上级下拨各类专项资金补助情况。

2、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按季度对外公开环评审批及验收情况。

3、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各项重大公共政策,在全局上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并及时公开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情况、生态创建情况、环保宣教情况以及各项重点工程进展情况。

4、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在闽侯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及时发布各类公共服务信息,按季度及时报送各类信息公开情况。

(三)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条例》和《办法》,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我局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局办公室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四)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为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做好实施工作,我局编制了《闽侯县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和《闽侯县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目录》。《闽侯县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目录》由机构基本信息、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控制、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察执法、环境质量与监测、环境规划统计、人事管理、环境宣传教育等部分组成。目录涵盖了县环保局行政管理的主要范围,并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中,根据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不断补充和完善。《闽侯县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对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形式和主要内容做出了规定。同时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机构、申请的内容及办理程序。

(五)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建立县环保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为方便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查询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我局在县政府环保局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和依申请公开申请表格下载等服务。

(六)工作亮点和成效

1、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根据业务分工,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各牵头科室、单位和责任科室、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明确分工、协同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积极做好到期政府档案清理以及移交县档案馆工作并及时向县档案局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及纸质文档。

三是加强信息解读工作。继续增强政策透明度并加强决策公开及解读。一是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二是通过闽侯县政府门户网站、闽侯县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闽侯电视台、闽侯乡音报等媒体即时信息公开使公众全面、及时理解新的政策,保障政策发布的实效,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围绕“信息公开、公共服务、政民互动”三大功能定位,对网站系统后台信息公开功能进行完善。一是在县数字办的配合下,制作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活动专题报道,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以“生态创建”专题形式呈现。二是根据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相关文件要求,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为当前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向县数字办申请在我局门户网站增设“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栏目,作为我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主动公开平台,下设“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8个子栏目。三是配合县数字办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更新“信息公开”专栏下的子栏目“环境保护”信息。同时,加强网站巡查,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一是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目前,我局已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包含6个办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污染治理设施拆除闲置许可、夜(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危险废物转移许可等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均已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了单一审批功能向综合性服务平台转变。精简审批事项,审批提速增效。实行一般项目“即收即办”或“一审一核”,复杂项目审批环节控制在5个环节以内,并将每个办事事项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联系及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一一公开,让办事群众及时明确,全面地了解行政审批的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办事。2014年共受理审批申请139件,办结134件,时限内办结率达96.40%。

二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梳理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明确处罚项目、处罚依据等,依法全面公开处罚的流程,及时公布处罚结果。

3、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一是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持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各单位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本单位2013年“三公经费”预决算安排情况以及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保护方面财政专项支出的信息公开力度。

二是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对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等进行规范。同时,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检查与监督,努力促进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全面性。

4、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依托闽侯县政府采购网,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及时发布政府招投标信息、采购信息,全年共发出招标公告3条,中标公告3条,进一步增强了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

5、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一是环境信息公开。加强环境核查与审批信息公开。进一步审核现有管理职能和审批事项,梳理行政权力,规范审批程序,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主动公开环保核查规章制度(核查程序、办事流程、时间要求、申报方式、联系方式等)和核查工作(受理时间、进展情况、核查结论等)信息。按季度对外公开排污费收缴情况,分批次公开排污费以及相关专项资金补助情况。及时发布环境保护动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源违法案件查处、空气质量指数、水质质量检测等信息。

二是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根据环保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相关文件要求,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为当前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通过我局门户网站“污染源监管信息”栏目,定期公开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八个方面的信息,完善我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主动公开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4我局在县政府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文章74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为248条;网站访问人次和被访问页面数稳步增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时刻关注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活动和重要信息,并以专题的形式图文并茂的报道县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就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开设专栏、专题,包括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六·五世界环境日、生态创建、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互联网

公众通过县政府网站可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专栏,可向我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2.公示栏

坚持政务公开阳光作业,每季度在局政务公示栏及往县政府报送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费征收、局财务开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等内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对公众提出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数量均为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4年我局依据《条例》和《办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公众需求相比尚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公开时效性不强。部分科室、单位工作时紧时松,偶尔存在没有按信息公开的时限上传而是集中到某个时间段一次性上传的现象,导致信息时效性不强。二是信息管理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分类不准确、不细致的现象偶尔发生。三是重公开而轻参与。把政府信息公开当成信息的简单发布,没有强调公众的参与和配合,考虑民众的信息需要。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根据近一年使用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在局网站更新上传可供下载的信息公开申请表。

二是扩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继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公开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事任命、领导讲话、财政支出、环境影响评价、污染减排等信息。

三是改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依据公众反映的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进行修订,主要将修改目录分类方法、目录内容划分、目录中内容的详细解释等方面。

四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4

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74

24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74

24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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