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1 11:35 | 来源:闽侯县

闽侯县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及《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侯政办〔2017〕346号)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www.min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入城路585号,电话:0591-22982923,传真:0591-22068170)。

一、 概述

2017年,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闽侯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办法》,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现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1.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

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信息公开。我局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做到各部门权力清单及时主动公开。

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政服务中心办事项目增至12项其中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危险废物省内转移备案、建设项目登记表备案(非涉密)为全程网办 。将每个办事事项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联系及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一一公开,让办事群众及时明确,全面地了解行政审批的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办事。网上审批环节试行“福建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方便业主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站注册的平台赋码查询项目审批进度。

2017年共受理行政审批申请302件,办结率达100%,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申请98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60件,排污许可证申请142件,危险转移申请2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849件。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持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本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以及2016年度闽侯县环境保护局部门决算说明,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保护方面财政专项支出的信息公开力度。

3)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公开。及时做好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公开工作,每月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空气质量指数(AQI)环境信息。

2.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及时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主动公开目录,加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加强公文起草程序公开属性规范化标注工作。

2)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继续增强政策透明度并加强决策公开及解读。一是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二是通过闽侯县政府门户网站、闽侯电视台、闽侯乡音报等媒体即时信息公开使公众全面、及时理解新的政策,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

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3)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加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围绕“信息公开、公共服务、政民互动”三大功能定位,对网站系统后台信息公开功能进行完善。一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子栏目“环境信息”进行公告公示。二是配合县数字办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更新环保局部门动态信息。三是加强网站巡查,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3.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做到格式统一。

4.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县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具体实际情况,对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6条,其中互联网公开66条。

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我局2017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将在闽侯县政府网站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我局政务公开内容需报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是否可以公开,确定不予公开的,注明理由。审核后需公开的事项经主要领导签字后进行对外公布,并做好资料建档保存,以便随时查阅。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定期组织效能建设监督员、离退休干部等对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议,有力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增强了实效性。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2017年未接到关于信息公开的举报。

探索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5.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我局设有专职人员负责网上政务信息公开,上墙工作由各部门单位具体负责。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议小组及监督小组,在全局上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配合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按季度对外公开排污费收缴情况,分批次公开排污费以及上级下拨各类专项资金补助情况。

2.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按季度对外公开环评审批及验收情况。

3.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各项重大公共政策,在全局上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及时公开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生态创建情况、环保宣教情况以及各项重点工程进展情况。

4.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在闽侯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及时发布各类公共服务信息,按季度及时报送各类信息公开情况。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为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做好实施工作,我局编制了《闽侯县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闽侯县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修订了《闽侯县环保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闽侯县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目录》由机构基本信息、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控制、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察执法、环境质量与监测、环境规划统计、人事管理、环境宣传教育等部分组成。《闽侯县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对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形式和主要内容做出了规定。同时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机构、申请的内容及办理程序。

(四)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条例》和《办法》,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局办公室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监察部门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无相关经费投入。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等内容

为方便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查询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的“信息公开”专栏,提供我局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和依申请公开申请表格下载等服务。继续拓展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福建·闽侯”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显著位置设置了“环境信息”专栏,内设有“环境保护动态信息”、“空气质量指数(AQI)”、“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源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共四个子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各类环境信息共计6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为52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的主要类别

时刻关注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活动和重要信息,并以专题的形式图文并茂的报道县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就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开设专栏、专题,包括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六·五世界环境日、生态创建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互联网

公众通过县政府网站可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专栏,可向我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2.公示栏

坚持政务公开阳光作业,每季度在局政务公示栏及往县政府报送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费征收、局财务开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等内容。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我县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量均为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7年我局依据《条例》和《办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公众需求相比尚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公开时效性不强。部分科室、单位偶尔存在没有按信息公开的时限上传而是集中到某个时间段一次性上传的现象。二是信息管理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分类不准确、不细致的现象偶尔发生。三是重公开而轻参与。把政府信息公开当成信息的简单发布,没有强调公众的参与和配合,考虑民众的信息需要。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根据近一年使用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在局网站更新上传可供下载的信息公开申请表。

2.扩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继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子栏目“环境信息”进行相关信息公开;及时在数字办信息公开系统进行各项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3.改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依据公众反映的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进行修订,主要将修改目录分类方法、目录内容划分、目录中内容的详细解释等方面。

4.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事任命、领导讲话、财政支出、环境影响评价、污染减排等信息。

5.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7

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66

52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66

52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闽侯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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