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103-2500-2018-00018 文号 侯经信〔2018〕56号
发布机构 经济和信息化局 生成日期 2018-02-12
标题 闽侯县经信局关于转发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各乡镇(街道)企业服务中心、青口投资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处:现将《福州市经信委关于转发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的通知》 (榕经信装备[ 2018 ] 2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邮箱: mhjxjnyk @。
索 引 号 FZ08103-2500-2018-00018
文号 侯经信〔2018〕56号
发布机构 经济和信息化局
生成日期 2018-02-12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闽侯县经信局关于转发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乡镇(街道)企业服务中心、青口投资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处:现将《福州市经信委关于转发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的通知》 (榕经信装备[ 2018 ] 2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邮箱: mhjxjnyk @。

闽侯县经信局关于转发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13 08:31
| | | |

各乡镇(街道)企业服务中心、青口投资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处:

  现将《福州市经信委关于转发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的通知》(榕经信装备[2018]2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于3 2日前将开展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复查情况报送至县经信局能源科。

   

  附件:《福州市经信委关于转发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的通知》(榕经信装备[2018]23号) 

                                

   

   

  闽侯县经信局

  2018 211

   

  联系人: 徐墨蓉,联系电话: 62090822,传真:62090817

  邮箱:mhjxjnyk@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