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8110-3000-2019-00001 | 文号 | 侯司党〔2019〕1号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19-01-04 |
标题 | 中共闽侯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局领导工作职责分工调整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领导工作职责分工调整 |
索 引 号 | FZ08110-3000-2019-00001 | ||
文号 | 侯司党〔2019〕1号 |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
生成日期 | 2019-01-04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中共闽侯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局领导工作职责分工调整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领导工作职责分工调整 |
鉴于人事变动,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局领导工作职责分工进行调整如下:
陈炳忠(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陈 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任科员):负责法治建设、法治宣传(含两违治理、安全生产等县中心工作法治宣传教育)、新闻宣传报道、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分管宣传科和县法律援助中心、“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代管法制办;在局长外出、学习期间,主持局日常工作;联系荆溪、竹岐、小箬三个司法所。
何辉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级):负责平安建设、综治维稳、信访(涉法涉诉)、禁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多元化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等)、公调、检调及诉调等工作;分管社区矫正科和基层科(含县人调中心);联系祥谦、南通、鸿尾三个司法所。
杨康金(局党组成员、县纪委驻司法局纪检组长): 负责监督局纪检监察工作。
陈 熙(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公证、律师管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工作;分管公律科和县公证处;联系我县注册律师事务所、上街、廷坪两个司法所。
陈 静(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负责政工、党建、机关党支部、意识形态、精神文明、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青年、妇女、扶贫、计生等工作;联系青口、大湖两个司法所。
林宝英(副局长):负责医患调解等工作;分管县医患中心;联系洋里、甘蔗两个司法所。
王华其(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协助党组书记抓党风廉政,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日常管理、机关效能、绩效管理、政风行风、政务公开、放管服、信用体系、档案、保密、关工委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和机关工会;联系尚干、白沙两个司法所。
林 松(主任科员):协助林宝英联系洋里、甘蔗两个司法所有关工作。
郑仲鑑(主任科员):协助陈静联系青口、大湖两个司法所有关工作。
翁臻岐(主任科员):协助何辉华联系祥谦、南通、鸿尾三个司法所。
林仲年(主任科员):协助王华其联系尚干、白沙两个司法所。
邹训良(主任科员):协助陈峰联系荆溪、竹岐、小箬三个司法所。
余林官(主任科员):协助陈熙联系上街、廷坪两个司法所。
局领导班子实行既分工,又协作的“AB角”工作机制。互为AB角的局领导一方外出开会、学习、考察、休假等活动期间,相应的另一方主动接替其分管联系的工作。
陈峰副局长与林宝英副局长互为“AB角”;
何辉华副局长与陈熙副局长互为“AB角”;
陈静主任与王华其主任互为“AB角”;
若互为AB角的局领导同时外出,由局主要领导具体指派。
中共闽侯县司法局党组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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