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8110-3000-2020-00002 | 文号 | 侯司〔2020〕2号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0-01-06 |
标题 | 关于2020年持续开展“志愿服务进网格 我为创城添光彩”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方案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志愿服务进网格 我为创城添光彩”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 |
索 引 号 | FZ08110-3000-2020-00002 | ||
文号 | 侯司〔2020〕2号 |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
生成日期 | 2020-01-06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2020年持续开展“志愿服务进网格 我为创城添光彩”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方案 | ||
内容概述 | “志愿服务进网格 我为创城添光彩”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 |
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营造浓厚志愿服务氛围,进一步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开展,提升全县文明形象和人文素养,经研究决定2020年持续开展“志愿服务进网格 我为创城添光彩”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要求,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载体,激励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人人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文明新风的引领者,为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新闽侯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志愿服务进网格 我为创城添光彩
三、活动时间
2020年1月至12月,隔周六上午 9:00——11:00
四、活动内容
1.志愿者开展网格区文明行动。对公共场所吸烟、乱扔乱倒垃圾、乱堆乱放杂物、占道经营等破坏环境卫生和秩序的不文明现象进行劝导,对辖区内乱粘贴“牛皮癣”进行清除,对沿街经营户门前卫生、车辆停放不到位现象进行劝导,切实开展网格区志愿服务活动;
2.志愿服务队伍在网格区域内开展志愿服务时,需把发现的问题图片、文字说明,上报到“闽侯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网格化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志愿服务队每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至少要上报一条问题信息到该系统,如未上报视为本次志愿服务没有落实。
五、相关要求
1.在规定的时间应安排5名以上志愿者到第29区江滨法治廉政公园区域内开展文明志愿服务活动,每组志愿者由联络人负责通知,安排表见附件;
2.参加活动的志愿者应统一着装志愿者红马甲、红帽子等,随带卫生保洁工具到网格区域;
3.参加活动前,要在“闽侯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微信公众号“志愿闽侯”工作平台发布志愿服务项目。参加活动的志愿者当天必须利用“志愿闽侯”现场打卡,上传活动材料,如未打卡视为本次志愿服务没有落实.
4.每期1名志愿者服务联系人,周五前与志愿者服务活动负责人王宁学习“闽侯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闽侯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网格化信息管理系统”操作,并将当天的志愿活动开展情况照片上传给志愿者服务活动联络人王宁;
5.上级部门会加强巡查监督,对志愿者服务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或约谈。
附件:2020 年“志愿服务进网格 我为创城添光彩”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志愿者安排表
闽侯县司法局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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