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8127-2500-2018-00081 | 文号 | 审计信息 |
发布机构 | 审计局 | 生成日期 | 2018-12-18 |
标题 | 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
索 引 号 | FZ08127-2500-2018-00081 | ||
文号 | 审计信息 | ||
发布机构 | 审计局 | ||
生成日期 | 2018-12-18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 ||
内容概述 | 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
政府采购是财政审计的重要组织部分,采购力度越广,监督难度也随之增大。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显得尤为重要,应加强对采购供应商监督。由于市场经济和政府采购的特殊性,在对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准入,必须有一个资格审查过程,以保证政府采购供应商的产品资格、经营的合法、履约能力适当。
近期,审计过程中发现有些单位在政府采购过程中,采购方及委托方均未对相关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导致不具备政府采购条件的供应商中标,不符合《政府采购法》中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该具备的条件,影响采购质量。
建议有关单位应该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进行采购,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及政府采购流程监督管理,对参加政府采购报名单位的相关资质严格审查,以保证采购质量。
闽侯县审计局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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