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127-3000-2018-00072 文号 审前公告(2018年24号)
发布机构 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18-11-05
标题 闽侯县审计局关于福州闽江下游南岸防洪六期工程跟踪审计审前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福州闽江下游南岸防洪六期工程跟踪审计
索 引 号 FZ08127-3000-2018-00072
文号 审前公告(2018年24号)
发布机构 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18-11-05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闽侯县审计局关于福州闽江下游南岸防洪六期工程跟踪审计审前公告
内容概述 福州闽江下游南岸防洪六期工程跟踪审计

闽侯县审计局关于福州闽江下游南岸防洪六期工程跟踪审计审前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6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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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和省审计厅统一部署要求及县政府批准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将对福州闽江下游南岸防洪六期工程跟踪审计。为了进一步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全面真实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主要内容:建设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项目建设管理情况,项目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建设项目建设效果和效益情况等。

  二、审计时间:自2018115日至14日。

  三、投诉电话:0591-62198833

  四、审计纪律:一是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二是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设备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三是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和商业性的娱乐活动;四是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五是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任何费用;六是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和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七是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影响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八是不准参加被聘用中介机构安排的宴请、旅游和商业性的娱乐活动,以及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接受任何馈赠。

  本公告公示期间自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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