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127-3000-2019-00011 文号 审前公告(2019年6号)
发布机构 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19-03-18
标题 闽侯县审计局关于2018年度工业企业技改专项资金审计审前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闽侯县审计局关于2018年度工业企业技改专项资金审计审前公告
索 引 号 FZ08127-3000-2019-00011
文号 审前公告(2019年6号)
发布机构 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19-03-18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闽侯县审计局关于2018年度工业企业技改专项资金审计审前公告
内容概述 闽侯县审计局关于2018年度工业企业技改专项资金审计审前公告

闽侯县审计局关于2018年度工业企业技改专项资金审计审前公告

审前公告(2019年6号)
发布时间:2019-03-18 15:33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福州市审计局2018年工业企业技改专项资金审计实施方案》统一要求,我局将对你单位2018年度工业企业技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为了进一步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全面真实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主要内容:关注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合法合规性,资金分配投向的科学性,专项资金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提升国内需求的政策目标是否有效达成,重点对影响政策实现的因素和障碍进行分析。

   二、审计时间:自2019321日至520日。

   三、投诉电话:0591-62198833。

   四、审计纪律:一是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二是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设备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三是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和商业性的娱乐活动;四是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五是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任何费用;六是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和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七是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影响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八是不准参加被聘用中介机构安排的宴请、旅游和商业性的娱乐活动,以及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接受任何馈赠。

   本公告公示期间自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闽侯县审计局

                                     20193月18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