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127-3000-2019-00036 文号 审前公告(2019年17号)
发布机构 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19-07-12
标题 关于闽侯县鸿尾乡原乡长陈世国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前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闽侯县鸿尾乡原乡长陈世国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前公告
索 引 号 FZ08127-3000-2019-00036
文号 审前公告(2019年17号)
发布机构 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19-07-12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闽侯县鸿尾乡原乡长陈世国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前公告
内容概述 关于闽侯县鸿尾乡原乡长陈世国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前公告

关于闽侯县鸿尾乡原乡长陈世国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前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2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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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和县委组织部书面委托省市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将对闽侯县鸿尾乡原乡长陈世国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为了进一步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全面真实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主要内容:2016-2018年度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性,领导干部履职期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落实改革、发展和财税、投资、产业、土地、环保、民生保障等情况,以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建设责任等情况重点关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责任情况、相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及资源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审计时间:自2019718日至917日。

   三、投诉电话:0591-62198833。

   四、审计纪律:一是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二是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设备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三是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和商业性的娱乐活动;四是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五是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任何费用;六是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和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七是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影响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八是不准参加被聘用中介机构安排的宴请、旅游和商业性的娱乐活动,以及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接受任何馈赠。

    本公告公示期间自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闽侯县审计局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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