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127-3000-2020-00014 文号 审前公告(2020年7号)
发布机构 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20-03-05
标题 闽侯县审计局关于闽侯县本级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审前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闽侯县审计局关于闽侯县本级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审前公告
索 引 号 FZ08127-3000-2020-00014
文号 审前公告(2020年7号)
发布机构 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20-03-05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闽侯县审计局关于闽侯县本级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审前公告
内容概述 闽侯县审计局关于闽侯县本级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审前公告

闽侯县审计局关于闽侯县本级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审前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05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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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条的规定和年度审计计划安排,我局将你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进行审计。为了进一步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全面真实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主要内容: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预算草案;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国有资产和资本运营管理情况

二、审计时间:自2020年3月10日起。

  三、审计工作要求和纪律

  (一)“四严禁”工作要求:1.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2.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3.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4.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二)“八不准”工作纪律:1.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2.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3.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4.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5.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6.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7.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8.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四、投诉电话:0591-62198833。

  本公告公示期间自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闽侯县审计局

  2020年3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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