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8127-3000-2020-00019 | 文号 | 审前公告(2020年11号) |
发布机构 | 审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0-05-28 |
标题 | 闽侯县审计局关于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前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闽侯县审计局关于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前公告 |
索 引 号 | FZ08127-3000-2020-00019 | ||
文号 | 审前公告(2020年11号) | ||
发布机构 | 审计局 | ||
生成日期 | 2020-05-28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闽侯县审计局关于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前公告 | ||
内容概述 | 闽侯县审计局关于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前公告 |
一、审计主要内容:部门综合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理性;预算执行情况和效果;部门存量资金情况;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重大措施落实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国有资产和资本运营管理情况。
二、审计时间:自2020年5月29日起。
三、审计工作要求和纪律
(一)“四严禁”工作要求:1.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2.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3.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4.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二)“八不准”工作纪律:1.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2.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3.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4.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5.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6.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7.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8.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四、投诉电话:0591-62198833。
本公告公示期间自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闽侯县审计局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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