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27 10:00 | 来源: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5〕214号)的要求,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www.min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2号,电话:0591-22079966,传真:0591-22065666)。

一、概述

2015年,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条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稳步提升信息公开度,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 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1)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信息公开。我县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3项,24项已转为公共服务事项。目前该类信息由县编办牵头编制完善,相关信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公布。

(2)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信息公开。我县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工作经过两轮审核和修改,于2015年5月29日印发《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闽侯县县直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侯政办〔2015〕113号),确定33个单位共有各类行政权力5999项,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向社会公布。

(3)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我县于2014年12月31日印发了《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侯政办〔2014〕291号),初步完成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梳理汇总工作,确定我县行政审批事项264项,其中72项包含子项296项;公共服务事项203项,其中2项包含子项6项,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向社会公布。

2. 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持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各单位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本单位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以及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方面财政专项支出的信息公开力度。

(2)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依托闽侯县政府采购网,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及时发布政府招投标信息、采购信息,全年共发出招标公告370多条,中标公告300多条,进一步增强了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

(3)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信息公开。我县无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信息公开。

3.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根据福州市年度任务下达量,分类别公开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和具体建设项目信息。分类别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积极通过报纸、电视、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牌、工程简介等形式,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住房保障对象轮候年度计划进行公示、公开,主动发布保障性住房信息26条,包括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建成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和建设总套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以及保障房申请人公示名单、予以登记保障资格名单、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和办理,确保分配工作公开透明。

(2)征地信息公开。我县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土地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征地信息公开。一是认真开展征地前期调查工作。对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有关情况详细调查、摸清情况,为制定征收补偿方案、确保顺利征地奠定基础。二是建立“告知、确认、听证”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明确征地报批前必须将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告知被征地集体和农民,充分听取意见;征地批准后及时公告批准信息和补偿安置方案,办理登记手续。三是将征地信息公开作为用地审批的必要条件,报批用地必须报送征求农民意见、公告、听证等情况,“告知、确认、听证”不落实的一律不批准用地。四是将征地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征地政策和信息。2015年我县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闽侯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20条、《征地告知书》64条、土地出让公告16条、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条。

(3)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公开。在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提高工作透明度。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住建部《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进行,做到公布初步评估结果、现场解释、及时修改等,确保房屋征收工作程序合法,信息公开,补偿公平公正。建立健全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畅通公开渠道,加强对我县三个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的监督、指导。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及时通过闽侯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包括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在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

4.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将政府重点项目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每月及时发布进展情况。2015年我县县级重点项目共380项,总投资2317.94亿元。其中在建项目147项,总投资1373.45亿元;计划新开工项目233项,总投资944.49亿元。

5. 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社会保险信息公开。落实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定期披露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定期将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全县各乡镇(街道)以及江洋农场。同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我县新农村“幸福家园工程”示范村本年度缴费情况、参保缴费和发放养老金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要求等。目前已公布2015年3月至10月城居保工作进展情况9篇;公布城居保相关通知公告,包括缴费标准等信息2篇;及时发布关于医社保参保工作、缴费标准、医保定点药店增设、社保待遇提高等信息5篇;积极转发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等,以此保障人民群众享有社会保险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推进我县低保补助金、五保补助金、重度残疾人补助金、孤儿生活补助金、高龄老人生活补助金、临时救助等经费的发放情况及金额的公开。促进广大群众对救助专项资金的知情权,确保各项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截止目前,共公布此类信息60余条。

(3)教育领域信息公开。2015年我县对政府门户网站教育领域信息板块进行整合完善,优化栏目结构,设置学前、中小学教育、教育动态、教育政策及解读、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等栏目,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发布包括招生考试、财务收费、评先评优等教育类信息。公布了《2015年闽侯县小学一年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电脑派位结果 》、《闽侯县教育局关于2015年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等信息,进一步加大对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及有关考生信息的公开力度。

(4)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截止目前,我县对外公布卫生工作动态信息20条,各类常见疾病预防保健信息78条、《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医疗卫生相关信息。定期对群众关心的餐饮具消毒、职业病防治等信息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6. 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健全监管体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继续加大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等信息公开力度。

7.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1)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公开。及时做好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空气质量指数(AQI)、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源违法案件查处信息、环境保护动态信息等方面的环境信息。

(2)环境重点监管对象、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我县积极主动做好环境重点监管对象、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当前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污染源监管信息”栏目,定期公开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八个方面的信息。

(3)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处置群众投诉较多、意见较大的重点环境问题,并将相关处置信息第一时间在网上公布,便于群众知晓。

(4)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我县完成编制并印发实施了《闽侯县突发环境时间应急预案》、《闽侯县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闽侯县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和《闽侯县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布突发性环境事件进展情况及处理结果。

8.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1)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公开。我县累计主动公开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类信息27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0条;安全信用质量信息12条;企业查询类12条;安全常识与常见问题类信息31条、许可及资质认定类信息39条,并新增了食品生产企业委托加工备案模块,共3条信息。

(2)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件信息公开。2015年我县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表8张,累计公开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件108件。

(3)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公开。2015年我县未发现网上非法售药情况,通过网站发布购买保健食品相关常识1条。

9. 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1)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各社会团体成立的批复,于2015年11月公开了19个新成立的社会团体名单统计表,13个变更,1个注销的社会团体名单统计表。2015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正在进行,待评估工作结束后,我县将及时公布相关评估结果。我县将加大社会组织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保障社会公众信息知情权,满足社会公众共性化的信息权利需求,不断优化社会组织监管质态。

(2)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我县公布了县科技文体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协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相关单位的前置审批批复信息,促进社会、群众对社会组织成立程序的监管。

(3)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公布了闽侯县民政局同意闽侯县慈善总会成立的批复等信息。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社会公益”栏目及时发布慈善组织相关信息。促进社会、群众对社会组织慈善事业的监督,促进慈善组织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 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1)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2015年我县重新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经过整合,修缮,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类别共17项,有效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

(2)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我县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加强公文起草程序公开属性规范化标注工作。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

(3)政府数据公开,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我县不断加大政府数据公开力度,积极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加工,将其转变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资源,实现附着的经济价值,成为大数据分析等一些新兴行业的创业创新财富,从而推动大众创业、行业创新。我县与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简称计算所)、北京中科算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共建“福州(闽侯)中科数据应用技术研究院”协议》与《“中科(福州)数据产业园”项目开发建设协议》,在荆溪镇福州软件园闽侯分园打造全省首个数据园——“中科福州数据园”,合作共建“大数据基础设施技术平台”,为闽侯县形成大数据产业提供技术支撑,引领闽侯“大数据”新兴产业落地。

2. 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1)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继续增强政策透明度并加强决策公开及解读。一是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二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闽侯乡音报等媒体即时公开政府信息,解读政府最新政策,如对《对政府投资项目加强监管的意见》、《闽侯县工艺品企业扶持方案》、《全县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闽侯县古树名木挂牌保护的通告》、《闽侯县校车管理办法》、《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防洪排涝体系溪源泄洪洞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行政策解读。

(2)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3. 发挥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2015年政府机构改革,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整合为52家,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整合、梳理。县政务微博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对县域内重大政策进行了及时宣传。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2015年,我县继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归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加强与申请人沟通,积极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同时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

(2)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我县制定了《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订了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阅办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回执》、《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等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

(3)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不断深入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跟踪调研,提出工作建议,落实改进措施,提升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

(4) 研究分析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及时梳理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15年,县政府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6件,均已及时向申请人答复。

(四) 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5年我县对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不断完善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运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后台统计技术,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每季度及时通过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报送系统报送政府信息相关数据。

(3)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我县及时印发了《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侯政办〔2015〕302号),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

(4)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我县研究制定了《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进行保密审查,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5)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我县印发了《闽侯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闽侯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试行)》,进一步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全县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强化对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6)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在县政府网站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举报电话,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及时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并解答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问题。

(7)探索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县依托县政府法制办,吸收专家和律师加入政府信息公开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1) 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全面、有序地开展。积极落实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确保队伍稳定。

(2) 把信息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我县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公务员培训计划。

(六)继续拓展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继续规范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福建·闽侯”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制度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行政职权公开”7个二级栏目。二是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继续发挥闽侯县政务微博宣传作用,及时发布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等政府信息,提升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及其他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5年度,据统计,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62条,历年累计17028条。其中,县政府及县直部门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1383条;各乡镇(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127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5年我县政府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384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8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48条;行政许可类信息22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15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08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47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5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91条;其它1216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互联网。“福建·闽侯”政府门户网站是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栏目。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841万人次。

2.公众查阅点。指定县档案馆、图书馆为全县政府公开信息公众查阅场所,为公众提供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前已汇集了52个单位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政务微博。2015年度,我县在新浪、腾讯两个微博平台共发布政务微博369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我县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2015年,我县共发布政策解读17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本年度我县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6件,历年累计受理152件,其中当面申请46件、网上申请1件、信函申请19件,依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等方面。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已答复69件、待答复0件,已答复中“同意公开”的52件、“部分公开”的7件和“不予公开”的1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0件,其他答复9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不予公开”的原因是所申请的信息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县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件4件,主要涉及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其中驳回1件、责令履行1件、确认违法1件、正在审理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2件,主要涉及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申请,均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多数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

2、网站信息更新维护力度不够。网站信息更新及时性相对滞后,公开内容及时性较弱。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公开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需要加强信息发布管理。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确保安全维护,以及外网信息发布内容、审核程序作明确的规定。促使网站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站安全、有效、可靠运行,从而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

2、加强考核,提高上网信息质与量。将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范围,继续坚持对各部门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每季度一通报、促进我县网站建设工作,保障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数量与质量。

3、强化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关键要有一支素质较高、具有一定采编能力、人员相对稳定的网络信息员队伍。2016年我县将继续利用多种加强网络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分期分批对全县各乡镇、部门信息发布员,从信息基础知识、报送方法、工作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和信息的报送质量。

4、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面改版,重点突出“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充分借鉴学习先进城市管理经验,取长补短,着重对我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互动性、信息公开指数、在线办事指数、公众参与指数等问题进行提升整改。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662

1702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662

1702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66

15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46

126

     2.网上申请数

1

2

     3.信函、传真申请数

19

24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69

15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52

12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7

11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

5

          4.其他类型答复数

9

15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4

4

    行政诉讼数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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