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101-0100-2017-00060 文号 侯政办2017315号
发布机构 闽侯县 生成日期 2017-11-10
标题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闽侯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索 引 号 FZ08101-0100-2017-00060
文号 侯政办2017315号
发布机构 闽侯县
生成日期 2017-11-10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闽侯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内容概述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闽侯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11-17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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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7〕156号)的要求,我县紧紧围绕各项中心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现将我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加强预期引导

  1.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通过电视台、宣传文本等方式,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以政策解读的“透”赢得市场的“稳”。加强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全县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增强社会各界对我县经济稳中向好的信心。

  2.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每月按省市相关规定,在闽侯政府门户网站,相关资金栏目,公开当月财政收支情况,即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力求做到及时公开,数据准确,分析到位。

  3.主动公开月度、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按月度、季度组织召开国民经济运行情况通报会,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方式发布、推送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及解读,包括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今年来,全县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大部分主要经济指标增幅比去年有所提升,但受三产回落影响,GDP同比去年有所回落,第三季度全县GDP完成335.27亿元,增长6.3%,比去年同期回落了3.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209.19亿元,增长8.8%,比去年同期提高0.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受房地产业等因素影响,回落较大,完成104.20亿元,增长1.9%,回落了13.4个百分点。

  4.主动公开相关审计结果公告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开辟审计结果公开专栏,重点公开相关审计结果公告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并做好解读。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5.加大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公开力度。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落实工作。定期筛选出应享受未享受增值税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企业名单,对企业做好政策宣传,辅导小微企业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并及时办理小微企业误缴税款的退税审核工作。前三季度小型微利企业6422户,盈利小型微利企业1338户,政策受惠面100%,减免税额1380.87万元。

  及时通知房地产业、建筑业老项目等行业纳税人进行简易征收备案,共15户劳务派遣等行业纳税人进行差额征税备案,通知向境外单位提供专业技术服务、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等纳税人进行免税备案。确保兼营货物与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分别计算销售收入,享受起征点税收优惠政策。广泛宣传税务总局各项优惠政策与省地税局制定的减税降负十项政策服务措施。丰富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努力做到应知尽知全覆盖,更好地发挥地税职能作用,进一步帮助企业降成本、减负担、度难关。已将《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等文件及时公开,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6.集中展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认真核实收费单位的信息资料,通过闽侯县网站向社会公布了《闽侯县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

  7.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我县已公布《闽侯县县级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17年闽侯县根据(榕财综〔2017〕29号)文件精神,取消、停征、标准降低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19项。其中: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十二项、停征二项、收费标准降低三项。取消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二项。

  8.公开降低企业成本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主动公开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的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出台并公开了《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侯县推动新一轮精心创新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并装订成册,分发给相关企业。

  9.定期公布社会保险情况。为认真做好我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0.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异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定期发布项目审批、建设等信息,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通过电视台、报纸等各种途径将闽侯二桥等各类重大项目建设审批情况及时向广大群众公开,并征求群众意见。

  11.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快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各级公共资源平台信息及功能,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扥该内容,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12.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目前我县PPP项目正委托中介机构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及《根据方案》,对资本参与方式、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3.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与应用。目前,我县正在编制权责清单,推进行政权责依法公开,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规范入驻中心的事项各项指标,实现科学规范与提速增效相统一。

  14.权责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县于2017年8月印发《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侯政办〔2017〕231号),县直各部门权责清单梳理编制完成,如期向社会公布。

  15.规范公开办事指南事项。根据《关于开展福州市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标准梳理的通知》(榕行政〔2017〕128号)文件精神,组织我县各职能部门全面梳理我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建立事项清单汇总表动态更新调整机制。同时按规范事项编码、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制作标准化的办事指南,目前我县入驻行政中心的1039项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均已按标准化要求编制办事服务指南,并已全部推送到闽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网上办事大厅上进行公布。

  16.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福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凡是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出台前均由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布已通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每隔两年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17.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制定闽侯县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在县级相关部门推广“双随机”监管机制,全县29家部门建好“两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425项,多部门监管事项83项,执法人员789名,市场主体超过58613户。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确保监管执法的科学性、公正性。通过加大随机抽查的频度、运用智能监管的调度来提高监管效率,不断推动我县各项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开展,从思想认识和监管理念上解决好“会批不会管”的问题。

  18.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省网上办事办大厅和福州市网上审批系统建立了行政服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审批平台、电子监察平台为一体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1039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网上办事进度等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明显位置设置了省网办事大厅闽侯分厅的链接,方便群众查询; 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服务流程的融合,将省网办事大厅链接到中心微信公众号中,群众可多渠道实现网上预约、咨询、受理、办理、查询、反馈等环节线上线下无缝衔接,规范“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正常运行和管理。为更好发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经济发展综合性平台的作用将省上网办事厅、福州市网上审批系统延伸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实现县、乡镇(街道)审批系统兼容、数据互通、信息共享。

  (二)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19.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信息公开。目前,我县已将所有的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出租、出让,全部交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场交易。

  20.依法依规公开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按月公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等情况。依法依规公开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结果,国有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等。目前,我县有19家国有企业,有17家企业经县政府批准于2003年-2005年先后关闭改制,现仅有县食品公司屠宰场、县商贸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商场实行公开租赁经营。

  (三)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21.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我县农产品价格以及各类农产品供需平衡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

  22.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严格管控质量、加强指导督查、进一步突破重点难点问题、规范完善档案管理,对各个阶段的工作情况和进度适时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顺利进行。及时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23.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严格管控质量、加强指导督查、进一步突破重点难点问题、规范完善档案管理,对各个阶段的工作情况和进度适时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顺利进行。及时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24.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加强“营改增”政策辅导培训,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尽快适应新税制,用好抵扣政策,更好享受减税红利。定期开展营改增结构性减税政策效应分析,跟踪试点企业的税负变动状况,及时掌握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风险应对意识和舆情管控意识,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确保整体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深入宣传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成效。积极加强与地方媒体的沟通联系,采取政策解读、下户宣讲、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充分反映营改增为纳税人带来的减税实惠和对经济转型升级的助推作用,充分展示改革成效,聚集改革正能量,营造税收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已及时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并为三档、将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范围从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等相关政策措施予以公开。

  25.完善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主动公开2017年度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期限结构、使用、偿还情况。

  26.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 》(财预〔2016〕143号)、《中共福建省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闽侯县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按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的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上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并永久保留。政府预决算公开的内容为一般公共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内容为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并公开本部门的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等情况的说明。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一)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功能工作信息公开

  27.围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今年以来,有3家通过市级众创空间运营考核,福建工程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已通过省级众创空间备案,高速物流两岸青年创业创新基地通过市级备案。积极兑现奖励政策,认真落实《闽侯县自主知识产权奖励办法》和《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市政府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今年已兑现自主知识产权奖励832.45万元;落实《闽侯县关于推动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十一项政策》,今年我县已获省、市级“双创”奖励资金91.34万元。

  (二)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

  28.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制度,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利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

  (三)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29.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每半年发布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运行情况,分析批发、零售、住宿、餐饮 、 网络消费趋势及原因,研究细分领域消费特点,引导推动全县消费的增长。

  30.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成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面向广大企业开展以“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为主题的质量技术精准服务活动。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活动方案等相关文件已在政府网公开。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今年流通领域商品共抽检49批次,其中合格为36批次,不合格为13批次,均已在政府网站公开。产品质量案件违法信息均在福建工商红盾网予以公开。加快推进12315、12365投诉平台建设,每半年公开一次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

  31.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适时公开商务领域行业企业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加强电子商务企业的行业管理,强化交易平台监管,即时公开公示电子商务企业新政策资金奖励情况。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一)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32.加大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力度。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扶贫对象能看得到、看得懂,方便群众参与和监督,形成全社会参与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

  33.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推进我县低保补助金、五保补助金、重度残疾人补助金、孤儿生活补助金、高龄老人生活补助金、临时救助等经费的发放情况及金额的公开,截至目前,累计公布此类信息计83条。社会救助信息的公开促进广大群众对救助专项资金的知情。

  (二)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34.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水环境治理排名工作,每年公布水质最好和最差的地区名单。持续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依法公开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

  35.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根据省、市、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印发了《闽侯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及到2020年目标,细化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任务,落实目标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实现组织体系全覆盖、保护管理全域化、履职尽责全周期、问题整治全方位、社会力量全动员、考核问责全过程,做到有专人负责、有监测设施、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进一步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保护管理机制,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为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闽侯提供支撑保障。

  (三)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36.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定期通报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的学校项目建设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购置等进展情况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建立闽侯教育督导信息平台,依法公开法规政策、督导制度、督导报告等,确保教育督导的公开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努力推进我县依法治教工作。

  37.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以《义务教育法》、《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结合我县义务教育实际,制定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并及时通过闽侯教育网、微信公众号、咨询电话等渠道公布,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同时,学校也按照我县招生工作意见,结合乡镇(街道)适龄儿童具体情况制定招生简章,通过学校网站、校门口、校园公布栏公布以及在学校附近张贴公告予以公布,公开咨询电话,切实维护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8.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对医疗机构许可、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登记、公共场所和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等15类18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以及医疗机构、公共场所抽查、检查以及行政处罚结果进行公开,累计推送公开信息2278条。各医疗机构利用电子显示屏幕、电子触摸查询系统、公开栏、网站等形式,及时公布公开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医院服务质量信息,主动接受群众和病人的监督,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服务的实效。

  依托县政府网站、政务微信、新闻媒体、公开墙栏、现场活动等政务公开平台,以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领域信息为核心,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公开食品药品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10个;依托微信公众号、食品药品安全“五进”活动,加强政策解读,发布政策解读信息4条,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材料1万余份。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提示警示信息公开,通过微信及网站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提示8条,引导消费者合理饮食用药。开展食品药品知识科普宣传服务10场次,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39.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食品药品行政许可与处罚双公示,定期公开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行政许可信息10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0份。加强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行动信息公开,公开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方案4个、不合格食品信息6期。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公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600余批次,不合格24批次,抽检结果公布率100%,保证了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知情权。

  40.探索做好医药代表登记备案信息公开工作。国家食药监总局对医药代表管理的具体规定还未出台。目前只针对药品批发企业销量员(销量代表)进行检查,县内六家批发公司全部检查。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一)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

  41.制定金融领域特别是金融市场相关政策时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通过召开行长联席会议、专题座谈会,开展金融宣传活动等形式,加强对国家和人民银行金融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社会各界合理掌握政策要点和意图,促进政策公开并有效落实。

  42.及时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的稽查执法工作动态。做好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县金融办、财政局转发公布了《福州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二)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

  43.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为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我所及时在闽侯县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网址:www.mhxfdc.com)更新发布我县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商品房可售房源信息和二手房可售房源信息,让购房人及时了解我县商品房房源信息和销售情况。

  44.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所定期在闽侯县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网址:www.mhxfdc.com)发布在我县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基本信息,为更好做好行业监管打下坚实基础。

  45.做好棚户区改造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公开。

  46.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部门网站设置征地信息专栏,配合推进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统一发布征地信息。

  (三)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

  47.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安全生产检查信息、事故信息、隐患信息的公开工作。

  一是做好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成立了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工作小组,发布2017年“双随机”抽查工作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事项清单。积极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健康专项“双随机”检查,在每次“双随机”工作结束后,及时在网上公开检查情况,本年度累计公开了19次“双随机”抽查信息。二是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公开。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后,按照县政府的安排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在事故调查结束后,及时公开县政府所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以便群众了解事故详情,杜绝谣言争议。今年累计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4起事故调查报告。三是做好隐患曝光工作。在执行日常检查、双随机检查的基础上,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甄别,筛选出其中一些具有典型性、警示性的安全事故隐患,在网上进行公开,作为警示教育、群众监督的作用。今年累计公开了23条安全事故隐患。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48.“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一是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部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部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部门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的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本级政府办公室可按规定予以退文。二是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49.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十条规定》、《福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若干规定》、《闽侯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十条规定》,进一步细化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积极探索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发征求意见函、听证会、社会公示、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充分征求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法律顾问、利益相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公众意见,并以适当形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50.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将重大决策、工作制度、监管工作、人事管理、三公经费、服务措施等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全面公开,丰富拓展了公开内容,扩大了公开效果。

  51.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我县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定期对重点领域、行业各方面的是主体、内容、实现、方式等进行公开,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水平。

  52.按照统一部署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为重点,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平台建设,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和规范,全面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53.做好电视电话会议公开工作。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外,我办都积极主动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54.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公开职责,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实效。

  (二)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55.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一是落实同步解读机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二是改进解读方式。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发布解读信息,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56.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

  57.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58.加强政府网管理建设。我县将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各方面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完善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

  59.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制定我县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活动,对政府热线电话加强管理,鼓励群众积极来电参与交流,增进公众相互交流。我们专门设有互动交流栏目,包括12345信箱、民意征集、互动访谈等内容,推动网络问政活动落实。我们还积极发挥了12318文化市场投诉咨询电话(免费)作用,保证该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记录。群众客通过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获取相关文化市场还礼信息、了解文化行政许可的办理事宜以及反映文化市场违规现象与问题。

  60.积极推进政府公报上网工作。着力发布网站工作内容,提升我县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积极做好网站发布工作,充分发挥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

  61.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我县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确定了政务公开的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建立健全了《闽侯县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严格按照《闽侯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内容和范围,主动公开了机构概况、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行政权力清单,使群众及时了解我县办事流程和工作状态,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62.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和答复等环节的运行。二是逐步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管理和审核工作,确保能够按规定及时作出答复。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对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查找和分析足,并通报检查结果,逐步形成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切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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