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8910-2500-2018-00021 | 文号 | 侯甘街字〔2018〕46号 |
发布机构 | 甘蔗街道 | 生成日期 | 2018-03-12 |
标题 | 甘蔗街道办事处关于将辖区内政府机关及公共事业部门、各村(居)电力用户全部纳入智能缴费范畴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各村(居) 、各有关单位:根据侯经信〔 2017 〕 328号文件精神,对电力用户实施智能缴费,是电力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对支撑闽侯县智慧诚信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
索 引 号 | FZ08910-2500-2018-00021 | ||
文号 | 侯甘街字〔2018〕46号 | ||
发布机构 | 甘蔗街道 | ||
生成日期 | 2018-03-12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甘蔗街道办事处关于将辖区内政府机关及公共事业部门、各村(居)电力用户全部纳入智能缴费范畴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村(居) 、各有关单位:根据侯经信〔 2017 〕 328号文件精神,对电力用户实施智能缴费,是电力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对支撑闽侯县智慧诚信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
根据侯经信〔2017〕328号文件精神,对电力用户实施智能缴费,是电力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对支撑闽侯县智慧诚信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闽侯县供电公司要求,2018年12月前需将县域内90%以上电力用户纳入智能缴费范畴。本着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示范表率作用的初衷,现将我街道辖区范围内政府机关及公共事业部门电力用户(包含但不限于政府机关及下属部门、各村居委会、南山安置房、昙石文博花园、旧城改造安置房、医院、学校、老人会、祠堂、庙宇、路灯、电灌等户名)先行纳入智能缴费范畴,请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如在智能缴费使用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欢迎与国网闽侯县供电公司甘蔗供电所营销员王朝影(13805070685)联系,谢谢!
闽侯县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