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8910-2500-2018-00051 | 文号 | 侯甘街字〔2018〕105号 |
发布机构 | 甘蔗街道 | 生成日期 | 2018-05-15 |
标题 | 甘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各村(居) 、相关单位、有关部门、企业:根据省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莆田“ 5.4 ”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闽安委办明电〔 2018 〕 12号)与《闽侯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侯安委.结合街道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汛期安全生产专项监管执法行动、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城市等工作,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打击一批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 |
索 引 号 | FZ08910-2500-2018-00051 | ||
文号 | 侯甘街字〔2018〕105号 | ||
发布机构 | 甘蔗街道 | ||
生成日期 | 2018-05-15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甘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村(居) 、相关单位、有关部门、企业:根据省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莆田“ 5.4 ”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闽安委办明电〔 2018 〕 12号)与《闽侯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侯安委.结合街道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汛期安全生产专项监管执法行动、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城市等工作,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打击一批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 |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莆田“5.4”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18〕12号)与《闽侯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侯安委〔2018〕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甘蔗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闽侯县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
甘蔗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甘蔗街道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街道主任陈世增担任组长,街道各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所、办、站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站站长程章旺担任。
(二)职责分工。各村(居)、相关单位、有关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检查重点
街道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紧盯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民爆器材、消防、特种设备、渔业船舶、水利、电力、油气管道、城镇燃气、旅游、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三合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电厂工程、水电工程、交通工程、超高建筑等建设项目。结合汛期、夏季高温安全生产特点,严格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检查方式
大检查工作按照“企业及属地政府全面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方式开展。自查按照“4个100%”要求开展;各村(居)、相关单位、有关部门对所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场所)开展督促检查、监管执法;街道办事处开展督查抽查,推动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全面自查阶段(即日起至
(二)行业检查阶段(
1.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废弃等环节管理情况;生产、储存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情况;对油库、工业气体充装、加油站等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检维修、动火等危险作业的监护措施落实情况。(牵头单位:街道安监站,企业办、环保站、等相关部门配合)(2)非法运输危化品,危化品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悬挂或者喷涂安全警示标志的(牵头单位:甘蔗派出所,街道道安办等相关部门配合)。(3)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认证的;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的;从业人员未经培训上岗的(牵头单位:街道道安办,甘蔗派出所等部门配合)。(4)烟花爆竹储存仓库防水、防雷、防火设施状况,按规定储存烟花爆竹情况;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条件及治理情况(牵头单位:甘蔗街道办事处,街道安监站各成员单位配合)。
2.消防安全: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及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控室人员持证上岗、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牵头单位:街道社会治安和市容综合治理办,社区规划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文教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
3.大型活动:大型活动许可审批,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安全疏散、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是否符合要求,防止拥挤踩踏事故等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等情况(牵头单位:甘蔗派出所,街道社会治安和市容综合治理办、企业服务中心、文教服务中心、街道安监站等部门配合)。
4.道路交通安全:(1)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落实情况,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公路危桥和城市隐患桥梁改造,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校车、货车、客车、渣土车、摩托车、拖拉机、三轮车、无牌无证、非法拼装、逾期未报废等重点车辆治理(牵头单位:甘蔗派出所,街道道安办、社区规划服务中心、文教服务中心、科技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其中渣土车整治由社区规划服务中心牵头,街道道安办等部门配合)。
5.交通运输:检查长途客车、公共交通工具、危险品运输车辆、水上运输船舶营运资质、从业人员培训情况,强化对非接驳运输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制度的查处;运输车辆和船舶安全设备保养、配备、使用情况(牵头单位:街道道安办,甘蔗派出所、安监站配合)。
6.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械、深基坑、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落实建设单位履行工程项目管理职责,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情况等(牵头单位:街道社区规划服务中心,道安办、水利站、社会治安和市容综合治理办等部门配合)。
7.瓶装液化气:供气和用气单位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严厉打击“黑气”制售、配送、使用等情况;严禁使用超期、未检钢瓶,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餐饮场所情况(牵头单位:街道社区规划服务中心,甘蔗派出所、社会治安和市容综合治理办、安监站等部门配合)。
8.民爆器材:民爆器材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牵头单位:街道企业服务中心,甘蔗派出所、道安办等部门配合)。
9.学校安全:学校日常安全管理、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集体活动管理情况;水、电、暖、气设施设备等内部安全管理情况;校车安全管理情况;学校周边安全环境治理情况。(牵头单位:街道文教服务中心,甘蔗派出所、道安办、社会治安和市容综合治理办配合)
10.油气管道:油气输送管线安全运行和管理情况;油气输送管道圈围、占压、安全间距不足、管道腐蚀等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等问题。(牵头单位:街道企业服务中心,社区规划服务中心、国土所、甘蔗派出所、环保站、安监站等部门配合)
11.渔业船舶:整治“船证不符”渔船,打击、取缔涉渔“三无”船舶,渔业船舶非法载客,未按规定开启渔船防碰撞系统、未按规定配备职务船员情况;渔船配备救生、消防、通信、信号设备情况;修造船厂修造渔船等隐患整治情况(牵头单位:街道科学技术服务中心,道安办、社会治安和市容综合治理办等部门配合)。
12.冶金有色:重点检查安全措施方案制订情况,岗位风险辨识情况,安全作业程序执行情况,安全防护设备配备情况;有限空间、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违规进行动火等危险作业行为;起重设备检测、使用、维护行为;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生产、浇筑、吊装和运输作业行为(牵头单位:街道企业服务中心,安监站、环保站、社会治安和市容综合治理办等部门配合)。
13.旅游安全:重点检查游乐场所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星级宾馆安全管理情况;旅游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旅游客车及驾驶员安全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牵头单位:街道文教服务中心,道安办、社会治安和市容综合治理办等部门配合)。
14.水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情况;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和违规水电站的清查整改情况;河道违法采砂、采砂量较大河段的整治情况;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安全管理情况(牵头单位:街道水利站,道安办、等相关单位配合)。
15.粉尘防爆:重点检查金属加工、粮食加工、饲料加工、水泥生产、木材及家具加工、纺织、轻工等企业涉及粉尘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情况,粉尘监测、除尘设备、排风设备等配备、安装和使用情况;安全出口设置情况,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电气设备设施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情况(责任单位:街道企业服务中心、科技服务中心、林业站、安监站、环保站、社会治安和市容综合治理办等相关单位)。
(三)政府督查阶段(
五、工作要求
(一)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各村(居)、相关单位、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及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各阶段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基础台账,并根据本企业特点,完善应急预案。
(二)严格落实检查责任。要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各村(居)、相关单位、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到生产经营单位,严查严管,封堵漏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对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定准对策措施,及时治理纠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三)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治理。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四)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借助各类新闻媒体,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予以公开曝光至少1次。
(五)严格责任追究。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协调联动,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大检查期间,应及时报送两类企业名单(一类是全面自查阶段未发现存在重大隐患,但行业检查、政府督查阶段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此类企业由市政府组织培训班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另一类是存在重大隐患但未落实“五到位”措施、未按时整改,且仍组织生产的企业或重复出现同类型重大隐患的企业,此类企业由省安办组织培训班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街道办事处将统一汇总上报县政府。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予以曝光。
联系人:林熙锴;联系电话:13799930380;传真:22986800。
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
2、重大隐患未按时整改企业名单
3、企业自查自纠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汇总表
附件1:
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收到。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本企业(单位)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并完成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工作。自查自改期间,本企业(单位)检查 项目,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其中重大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 ,并按照要求建立相关台账。若有不实之处,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企业(单位):
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
2018年 月 日
附件2:
重大隐患未按时整改企业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存在重大隐患但未落实“五到位”措施、未按时整改,且仍组织生产的企业名单 |
重复出现同类型重大隐患的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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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主要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企业名称 |
主要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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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自查阶段未发现存在重大隐患,但行业检查、政府督查阶段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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