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8910-2500-2018-00054 | 文号 | 侯甘街字〔2018〕146号 |
发布机构 | 甘蔗街道 | 生成日期 | 2018-06-05 |
标题 | 甘蔗街道办事处关于兑付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各有关村:今年我街道上报农业支持保护耕地面积746.23亩,县财政局下拨2018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款95425.21元,每亩补贴标准为127.876元,现按各村实际上报的面积分解到有关村委(见附表) 。各有关村必须在6月22日前将补贴款按实际情况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并将补贴表格上报街道财政所,实行补贴兑付“一卡通” 。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必须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的纸质材料须注明公示时间,并加盖村委公章和主要领导签字,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资金的,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索 引 号 | FZ08910-2500-2018-00054 | ||
文号 | 侯甘街字〔2018〕146号 | ||
发布机构 | 甘蔗街道 | ||
生成日期 | 2018-06-05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甘蔗街道办事处关于兑付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有关村:今年我街道上报农业支持保护耕地面积746.23亩,县财政局下拨2018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款95425.21元,每亩补贴标准为127.876元,现按各村实际上报的面积分解到有关村委(见附表) 。各有关村必须在6月22日前将补贴款按实际情况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并将补贴表格上报街道财政所,实行补贴兑付“一卡通” 。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必须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的纸质材料须注明公示时间,并加盖村委公章和主要领导签字,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资金的,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今年我街道上报农业支持保护耕地面积746.23亩,县财政局下拨2018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款95425.21元,每亩补贴标准为127.876元,现按各村实际上报的面积分解到有关村委(见附表)。各有关村必须在6月22日前将补贴款按实际情况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并将补贴表格上报街道财政所,实行补贴兑付“一卡通”;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必须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的纸质材料须注明公示时间,并加盖村委公章和主要领导签字,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资金的,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闽侯县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
附件:
甘蔗街道2018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表
村别 |
亩数 |
单价(元) |
金额(元) |
长江 |
37.4 |
127.876 |
4782.56 |
双池 |
107.4 |
127.876 |
13733.88 |
青岐 |
309 |
127.876 |
39513.68 |
五福 |
214.83 |
127.876 |
27471.60 |
十字 |
77.6 |
127.876 |
9923.49 |
合计 |
746.23 |
127.876 |
95425.21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