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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发布时间:2020-01-21 09:06   来源:闽侯县    字号:T|T

   闽侯县财政局下设12个内设机构,3个下属单位。

     一、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

1、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

2、承担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和效能建设等工作。

(二)预算科

1、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算草案,分析报告全县预算执行情况,办理县级预算调整事项。

2、承担县直部门综合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

3、拟订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负责有关协调工作。

4、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

(三)国库科

1、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管理财政专户资金。

2、负责组织县级部门决算汇编及总会计核算,汇总编报年度全县财政决算。

3、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4、负责全县国库统一发放工资工作。

(四)行政政法科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监督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

(五)教科文科

承担教育、文体、融媒体中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监督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

(六)企业科

1、承担发改、交通、工信、商务、城联社、贸促会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监督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

2、承担对粮食风险金管理,县级储备粮日常清查监管工作。

(七)社保科

承担全县社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监督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

(八)农财科

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九)经建科

承担城建部门和县级指挥部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预算有关工作。

(十)会管科

1、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贯彻实施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

2、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县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3、负责会管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4、负责提出行政权力清单修改意见。

5、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依据、办理程序、业务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

6、按照规定权限,承担本部门进驻县行政(市民)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及其它办事项目的统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

(十一)监督科

1、拟订全县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

2、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3、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4、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政策建议。

5、监督检查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制度和预算的情况。

6、参与部门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十二)采购办(控办)

1、监督和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2、受理县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3、按规定审批县级政府采购方式。

4、按规定办理公车控购审批。

二、下属单位

(一)闽侯县财政国库收付中心

1、办理财政资金支付,接受并审核单位报送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核定财政直接支付金额,开具财政支付指令。

2、按用款计划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

(二)闽侯县国有资产营运管理服务中心

1、负责我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资产运营咨询,受县财政局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委托,对我县国有企业行使所有者的代表权,监督企业的经营实绩。

2、督促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产收益。

(三)闽侯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负责县属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指标考核、资产评估等事务性、辅助性和技术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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