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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发布时间:2021-01-04 09:00   来源:闽侯县    字号:T|T

何家科(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金锦彬(局党组副书记):在局长外出、学习期间,主持局日常工作;负责党建、机关党支部、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精神文明、队伍建设、统一战线、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青年、妇女、扶贫、计生等工作。分管人事科。联系县纪委监委驻司法局纪检组、青口、大湖两个司法所。

何辉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负责法治建设、法治宣传(含两违治理、非法集资等县中心工作法治宣传教育)和社区矫正工作,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相关工作。牵头协调落实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和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联系祥谦、南通、鸿尾三个司法所。

  熙(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平安建设、综治维稳、信访(涉法涉诉)、禁毒、森林防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多元化调解(含公调、检调、诉调、访调和医患调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安置帮教工作。牵头协调落实扫黑除恶和城乡社区治理相关工作。分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和县医患调解中心。联系上街、廷坪两个司法所。

林宝英(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法律援助、“148”法律服务、公证、律师管理、律师行业党建和法律顾问(含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牵头协调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分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公证处和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我县注册律师事务所、洋里、甘蔗两个司法所。

王华其(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日常管理、机关效能、机关文电、会务、信息化、新闻宣传报道、外事、统计、政务公开、档案、保密、固定资产管理、执法执勤用车管理、信访、安全生产、政府采购、关工委、民族宗教、生态保护、市场监督、卫生健康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和机关工会;联系尚干、白沙、小箬三个司法所。

邓宇全(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司法局纪检组长): 负责局纪检监察以及局机关、各基层司法所效能督察相关工作。

林登峰(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规范性文件审查、协调全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放管服”改革措施法制协调;负责承办全县行政复议案件及相关行政诉讼案件、起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配套工作制度、处理涉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来信来访事项;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行政服务窗口相关工作。牵头协调落实依法行政绩效考评相关工作。分管法治督察科(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和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审批科)。联系荆溪、竹岐两个司法所。

陈炳忠(正科长级):协助联系尚干、南通两个司法所               有关工作。

金清峰(四级调研员):协助联系上街、廷坪两个司法所              有关工作。

翁臻岐(四级调研员):协助联系白沙、竹岐两个司法所              有关工作。

  升(四级调研员):协助联系青口、祥谦两个司法所              有关工作。

  峰(一级主任科员):协助联系甘蔗司法所、局法治督察科(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和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审批科)相关工作;

林仲年(二级主任科员):协助联系鸿尾、小箬两个司法所有关工作。

余林官(二级主任科员):协助联系洋里、大湖两个司法所有关工作。

李星云(四级主任科员):协助联系荆溪司法所和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有关工作。

局领导班子实行既分工,又协作的“AB角”工作机制。互为AB角的局领导一方外出开会、学习、考察、休假等活动期间,相应的另一方主动接替其分管联系的工作。

金锦彬副书记与王华其主任互为“AB角”;

何辉华副局长与林宝英副局长互为“AB角”;

陈熙副局长与林登峰副局长互为“AB角”;

若互为AB角的局领导同时外出,由局主要领导具体指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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